供暖收费开始了 ! 必看攻略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2-09-27

为确保今冬如期优质供热,淄博热力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开始收取2022/2023年度供暖期热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淄政办字【2018】139号文件规定:淄博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居民供暖价格执行套内建筑面积22元。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5元/收取。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36元/收取。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取供暖费。   

 二、交费时间及地点:

客服大厅营业点:9月8日至10月31日;开发区营业点:10月8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逾期交费的用户开阀时间将在交费后1-2个工作日内另行确定。

客服大厅营业点:商场西街与世纪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路南。

开发区营业点:居然之家正对面柳泉路与英才路十字路口东行到头左转至开发区分公司院内。  

三、交费方式

1、分户控制用户:持交费信息卡,在客服大厅、开发区营业点,现金、刷银联卡、扫码交费。②持交费信息卡,登录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同步交费。③持交费信息卡,登录支付宝“淄热集团“小程序同步交费

2、串联用户、公建用户:按辖区划分至热力公司指定收费地点交费。

四、交费注意事项:

1、供热管道已断开的用户,先至辖区分公司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后方可交费。

2、对今年实施分户改造的用户,在交费时需持房产证原件用以核对用户信息。

3、用户拆除小型换热器,需及时联系供热分公司或管家做好验收工作,并持验收证明交费。

4、对欠往年热费、权费的用户,请到淄博热力客服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收费供暖。因用户欠费影响收费、供暖的,由欠费方负全部责任。

5、违规用热用户,先行到我公司安全稽查部处理违规事项后,方可交纳本供暖季热费。

6、凡用户不遵守上述注意事项而影响正常交费的,由用户自行负责。

五、发票开具及咨询:

淄博热力客服大厅为客户换取交费发票并提供相关收费政策咨询。分户用户可采用便捷的微信或支付宝电子发票自助开取方式,详情可关注淄博热力微信公众号

六、居民用热报停:

1、需要报停的居民用户(房屋所有人)具备:(1)今年不准备供热。(2)供热设施可分户关闭条件者,应于当年10月15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止用热申请,经供热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停热手续并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关停。逾期不予办理。未办理报停业务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并交纳全额采暖费。

2、报停方式:

1)微信、支付宝在线报停:关注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或支付宝“淄博热力”小程序,选择“在线报停”办理。

2)电话报停:致电“968111”,预留交费信息卡号、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办理。

3)现场报停:持交费信息卡及有效证件,致所属辖区供热分公司或营业点办理“报停”业务。

注意事项:

1)根据2018年《山东省供热条例》中第二十六条: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2)报停有效期仅限当年采暖季。用户在报停期间请勿私自改动室内设施。

3)用户办理完报停手续后不得私自开通供暖设施,经供热单位检查发现私自开通的,视为正常用户供热,须补交相关费用及采暖费。

4)报停地址:

中心区分公司:柳泉路西二巷广电医院北200米路西

东区分公司:兴学街30号张店宾馆院内西楼

新区分公司:和平路137号(和平路与西八路交叉路口西500米路南)

开发区分公司:居然之家正对面柳泉路与英才路十字路口东行到头左转

宝石区分公司:政通路裕桥花园南门西侧办公楼

3、特别提醒:

1)报停用户注水期间家中必须留人,观察室内采暖设施有无异常情况,一旦发生跑冒滴漏请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报停期间应做好防冻措施,以免发生冻裂、泄露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

3)任何情况下,用户室内装修改动供暖管路,须先向辖区分公司备案,严禁私自改动供暖设施。报停用户应确保属于自己产权的采暖设施完好,防止漏水,否则出现影响用户和财产安全的一切事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息变动:房产过户或用户信息变更请登录微信公众号选择“信息变动”上传相关信息修正,或持房产证、身份证(与房产证姓名一致)原件到淄博热力客服大厅进行变更。

关注公众号,更多的供热资讯随时掌握。咨询电话: 96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