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厅


1、集中供热时间

供暖期为120天,即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公休、节假日不间断供热,当年具体供热时间根据当地人民政府调整。

2、集中收费起止时间

当年9月8日—10月31日

3、收费程序

(1)分户控制用户(供热管道已断开的用户除外):

①线上微信缴费: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在线服务—用户绑定—在线缴费—签订供热合同—确认交费—开具电子发票。

②线上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生活缴费—暖气费—选择“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搜索“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程序—用户绑定—去缴费—签订供热合同—确认缴费—开具电子发票。

③客服营业点:持交费信息卡,在客服营业点,现金、刷银联卡或手机扫码支付交费。

④建设银行的网点:持交费信息卡至建设银行的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多媒体终端等通道同步收费。

(2)串联用户(无交费信息卡用户)、公建用户:按辖区划分至热力公司指定收费地点交费。

注意:非集中收费期也可缴费,缴费时限为集中收费期始(9月8日)至集中供暖期止(3月15日,具体供热结束时间根据当地人民政府调整)。

4、报修程序

用户拨打968111热线或专属管家电话,详细说明抢修地点与现场情况→热线与管家及时受理→管家根据工单情况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5、业务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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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线报停程序

(1)微信公众号报停:“淄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线服务→在线报停→供暖报停→输入供暖卡号→点击添加→输入手机号并上传相关证件→提交→显示待审核即为报停成功”

(2)营业厅报停:居民可持供暖缴费卡及身份证,到所属辖区供热分公司办理“报停”业务。

(3)电话报停:居民可电话至辖区分公司报停,预留供暖卡号、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方式,辖区分公司按照用户预留信息予以关停。